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印发《辽宁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编制部门: 编制人员: 编制时间:2021-10-08 10:12:30 点击:918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指导全省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9月26日,由我院主编的《辽宁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正式颁布。
       我院作为《导则》主编单位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组建由董事长毛兵、总经理助理宫远山统筹指导、规划三所牵头编制、国土规划所紧密配合的编制专班,历时四月、攻坚克难,经历了全省广泛调研、多地学习考察、技术路线制定、集中封闭撰写、广泛征求意见、多轮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内容详实、创新引领、独具“辽味”特色的丰硕成果。《导则》于2021年8月底通过自然资源部专家论证会审议,受到清华大学教授顾朝林、原建设部司长李兵弟、空间规划局处长杨挺等多名国家级知名专家和相关领导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导则》包括总则、规划引导、工作组织、规划内容、成果要求、附录6方面内容。其充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与辽宁乡村发展实际,以“空间赋能”为核心,将乡村规划与土地治理有机融合,细化明确全域、全要素、全流程的用途管控要求,提出“分区分类分型”指引等创新思路,对指导全省村庄规划科学编制、乡村空间精细化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导则》编制工作的圆满完成标志着我院在全省乡村规划研究领域的又一新突破,规划技术核心领域的又一新丰碑,为我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升乡村空间治理水平做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