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草案)公示
编制部门: 编制人员: 编制时间:2016-09-22 11:44:08 点击:6064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40)》(简称“上海2040”)编制工作自2014年5月6日上海市第六次规划土地工作会议后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于8月22日起正式启动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公示。


“上海2040”是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后第一个展望至2040年并向国务院报批的超大城市总体规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韩正书记担任组长,杨雄市长担任第一副组长。规划紧紧围绕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创新发展先行者”的要求,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强化五个统筹”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基本要求,将国家战略、民众期待、上海实际结合在一起,积极探索规划新理念、新方法、新机制,引领和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此次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门做规划”,强调专家把关、跨界合作、多方协调、公众参与。主要成果包括八个方面:



一是确立了上海至2040年的发展新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出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和文化大都市”的发展目标,以及三个重点领域的子目标,即建设“令人向往的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



二是探索超大城市“底线约束、内涵发展、弹性适应”的创新发展模式。


在坚守“建设用地、人口规模、生态环境、城市安全”四条发展底线要求下,引导高密度超大城市由外延增长型向内生发展型转变。以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城市空间立体、复合、可持续利用;建立空间留白和动态维护机制,探索具有弹性和韧性的城市结构。



三是构建开放协调的空间新格局。


“开放市域、服务全国、面向国际”的规划视野,构建“网络化、多中心、组团式、集约型”的区域空间格局。在“主城区-新城-新市镇-乡村”组成的市域城乡体系下,搭建由“城市中心、城市副中心、地区中心、社区中心”构成的城市公共活动中心体系,形成“大都市圈-城镇圈-生活圈”空间架构。



四是打造更具活力的繁荣创新之城。


强化科技创新、金融商务、文化创意、高端制造等“全球城市”核心功能;建设具有较强辐射和服务能力的国际枢纽门户和低碳、便捷的城市交通体系;打造与创新经济和创新发展相适应的服务设施和服务环境,吸引全球创新创业人才,激发城市持续活力。



五是营造更富魅力的幸福人文之城。


积极应对未来人口结构变化和生活方式发展趋势,营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学的15分钟社区生活圈,为全年龄段人群提供覆盖高品质公共服务、舒适的公共空间和开放共享的社区环境,构建可负担、可持续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职住平衡,提升市民生活幸福感;实施严格的风貌保护政策,加强历史资源活化利用,塑造国际化大都市和江南水乡风貌特色;建设高品质文化设施,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弘扬城市精神和软实力,激发全社会人文魅力。



六是建设更可持续的韧性生态之城。


强化生态基底硬约束,划定生态保护控制线,构建“双环、九廊、十区”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市域生态空间体系。加大海洋、大气、水、土壤环境的保护力度,显著改善环境质量,提高城市水资源、能源供给安全,提升城市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完善城市防灾减灾体系,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七是建立“目标(指标)-策略-机制”的成果体系。


突出规划公共政策属性,落实“郊野单元规划”、“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等融规划和土地政策于一体的实施性政策工具,有效保障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



八是促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一方面加强大数据分析、智能决策等信息化技术在规划“编制-实施-监测-评估-维护”过程中的运用,通过建立城市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城市发展战略数据库(SDD),实现规划的智能动态维护,发挥城市规划在供给侧改革中的源头治理作用;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社会和市场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和载体,促进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本次规划将形成“1+3+1”的规划成果,其中“1”是城市总体规划报告,“3”是报告附件,包括专项规划大纲、分区规划指引和行动规划大纲;同时,在“1+3”的基础上精简提炼形成了1份规划文本图集。按照《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要求,此次公示内容包括城市总体规划报告和规划文本图集全文,公示时间为一个月,从8月22日到9月21日。公示内容将在上海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以及16个区县(场所名单附后)现场发布,并通过解放日报、“中国上海”网站、“上海发布”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同步发布和推送相关消息。为了进一步便于市民理解和参与,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专门制作了城市总体规划公众读本,并将举办系列讲座。